四位同考官分别受贿银圆八千圆到一万圆不等。
主考官乙还捞了一位如花似玉的花魁做小妾。
听案的诸生和百姓们羡慕得眼珠子都红了,心里更恨!
这可真是书中自有黄金屋,书中自有颜如玉啊!
只要书读得好,考得功名,金钱美女,全部自动送上门。
可是你们把好处都占了去,一点汤渣都不给我们留,还有天理吗?
讲述完行贿受贿经过后,李梁安继续列举证据。
七位案犯的钱存在哪家银行,被警政部门拿着慎法院的批文查实。
又或存在家里,被警政部门拿着检法部门的搜查令,从地窖或某隐密处翻找出来。
然后是证人,被一一传唤上庭,当众接受检法官和主审官的质询。
开始先由书记官郑重向证人宣布相关律法规定,明白无误地告诉他们,如果做伪证,提供假证词,视情节轻重,会判处一年到十年劳役徒刑,最高为发配五千里的流刑。
等证人清楚无误地明白表示听明白了,在保证书上签字画押,这才由检法官和主审官提问。
此间,案犯可以提出质疑,但不能胡搅蛮缠,一切以主审官裁定为准。
证人是天界院的僧人,还有几家酒楼的掌柜和伙计。
那些名士大儒们商量这些事,都会找些景色秀丽、华贵上档次的酒楼。这些酒楼掌柜和伙计作证,某年某月某日,确实有若干位名士大儒,在本酒楼最好的雅间叙事。
他们商议的是“雅事”,多不背人,掌柜和伙计也听到几耳朵,比如某地某某,才思敏捷,又尊师重道,可为本科举人。